羊城晚报讯记者郭起报导: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11月4日公布的《深圳市餐饮服务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以下全称《办法》),2020年1月1日起,将对全市有有效地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积累记分的监督管理工作。 据介绍,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均须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
该周期初始,餐饮服务提供者仍未被违法记分的,初始列入甲级,周期内积累记分超过25分以上(含25分)的,叛为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查禁其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融合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相当严重程度,将一次违法记分的分值划为5分、2分、1分三个级别。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一次监督检查中不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积累记分;或在同一记分周期中被有所不同次检查中找到完全相同或有所不同种违法行为的,每次皆将被记分。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官网实时挂起的政策理解中提及,《办法》将食品安全管理员专业知识培训不合格或经现场抽验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原料并未依法索证、经营场所不洗手等少见食品安全违法情形作为积累记分内容,积累记分超过一定分值后对经营单位实施查禁,查禁后必需经过排查符合要求才能申请人无法访问。
该办法致力解决问题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小错大大,大错不犯”杨家问题,推展餐饮行业心态自学、自律实施主体责任,有效地防治食品安全隐患,减缓推展全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的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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